然而,由于这项改革更多地触动的是政府人员自身的利益,改革过程的“坎坷”可想而知。约七年前,我国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但直至去年,山西、浙江等城市多数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或者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费率下调短期不现实
日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有关我国五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今后将随着社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适度下调社保费率。
有专家坦言,养老保险并轨后,保险费率的下调就有了更广泛的实施基础。但也有接近政府的内部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今年内单位20%、个人8%的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可能性极低。该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养老保险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涉及缴纳保险费用的大量基础工作要立即开展,仅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运行上轨道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如果刚刚全面实现并轨后不久马上又调整费率,那么机关事业单位又要面临新一轮的大变动,很多工作又要马上重新开展,造成资源的较大浪费。
此外,该人士也表示,养老保险是维持人们退休后生存需要的保障性制度,而其他四险都是解决部分人甚至小比例人需要而设立的,比如生育保险现在部分地区存在结余较高的情况,而失业保险金总收入也是收大于支的,即使下调费率也应该会从这两项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