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外国的“职业年金”
根据公开资料,记者梳理了部分发达国家的职业年金运作方式。
【德国】
早在1889年就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国家老年年金制度,开创了近代国家由政府提供老年年金之先河。德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其中的企业养老保险部分等同于职业年金。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
【美国】
养老责任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还建有各自的退休金制度,即为美国版本的“职业年金”。以美国政府制定的“联邦雇员退休制度”为例,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
【英国】
养老制度由国家养老金计划、职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等三个支柱构成。职业养老金,是大部分退休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雇主缴纳雇员工资的3%,雇员本人缴纳4%,政府以税收让利的形式计入1%,合计8%的缴费注入雇员的个人账户。
【瑞典】
养老金制度分为国民退休养老金、职业养老金和自愿养老金三个部分。职业养老金是通过雇主为雇员提供的养老保险,是雇员工资的组成部分,其费率取决于居民就职行业和参保人员年龄,平均费率为工资总额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