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早在20就实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但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一共有5.9万个,这个数字仅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0.4%。可见,推行企业年金难以承担缩小养老不公的重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为企业减负,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另一方面不能让公务员养老待遇继续提高,需要等一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赶上来。
鉴于养老金并轨的主要阻力在公务员群体,所以,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这一改革原则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也要看到,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存在鸿沟,社会上存在不满情绪,笔者认为有必要把公平确定为改革原则之一,并为促进公平制定相关措施和时间表。
在一些改革中,为了让改革顺利过关,有时会以提高被改革者的福利待遇来换取支持,希望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不能过于向既得利益群体妥协,也需要考虑社会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