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保缴费增高两档位
国务院《意见》指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两种保险进退皆可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当然,前者人数众多,后者则相对较少。”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灵解释说,“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互转换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解决了两种制度衔接问题,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城乡保为何提高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