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个富有、高度国际化和快速老龄化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把住房和养老都解决得很好的国家之一。在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新加坡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创造性地建立了有别于国家福利型和自保公助型的中央公积金社会保障制度,“居者有其屋”和“养老有保障”成为其重要的制度标签。
新加坡在以房养老制度设计方面有着丰富、成熟的经验,尤其是在保障性住房的出租和出售套现、“以大换小”的房屋置换以及房屋反向抵押贷款(也称“倒按揭”)等方面特色明显。这些制度设计为我国的以房养老试点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特别是其中运行较为成功的房屋反向抵押贷款。
在我国推动以房养老,特别是“倒按揭”模式,面临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难题,直接制约着以房养老业务的大规模开展。
首先,是老人根深蒂固的观念问题。对于老人而言,以房养老模式与其所接受并深深扎根于其内心深处的“养儿防老”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这种观念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消解。对于子女来讲,传统“孝”文化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在于,奉养父母被看作是子女天经地义的义务。如果老人不接受子女的赡养,而将自己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得养老金,这无疑会触动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子女可能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甚至谩骂,这对于大部分子女而言是难以接受的。
其次,目前环境下开展以房养老的风险过高。从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来讲,房屋被抵押给金融机构必然涉及到该房产的使用权年限问题,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具有永久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年限。当老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时,该房产的使用年限已然所剩无几,房产的价值大打折扣。金融机构将面临房价下行和土地使用权可能被收回的双重风险。相反,抵押人也面临物价上涨、房产估价偏低、获得的养老金数额显著低于其房屋实际价值等风险。
最后,以房养老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难以保障。“以房养老”从2003年政府表示明确支持到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历十年时间。在此期间,鲜见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倒按揭”模式也受到社会广泛质疑,来自政府的支持仅限于鼓励和提案。再加上“以房养老”属于商业养老保险模式,涉及银行、保险等多个金融机构,而无法可依、国内无先例可循和金融机构各自为营的窘境,无形中降低了参与“倒按揭”金融机构的安全性,社会的信任感也就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