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时需要的材料有:
未就业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城镇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留存复印件);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乡(镇)政府或街办出具的二年以上未就业证明。
未就业配偶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出院证(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若未注明生育情况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出院发票。
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无生育津贴)为:产前检查费100元;生育医疗费顺产1100元、剖腹产2100元。
未就业配偶流产、引产除未就业证明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无生育津贴)为:产前检查费100元;生育医疗费流产100元、引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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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后报销要登报声明
医疗费用发票丢失后,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本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简要介绍发票的丢失过程,署名并摁本人手印。
单位还要出具《承诺书》,要注明未通过任何方式享受过国家保障制度中的任何生育待遇;若经人社经办部门核实情况不属实,单位负责退回全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款项。
另外,职工还要登报(市级以上刊物)申报发票原件作废;或不登报,职工本人书面提出放弃生育医疗费支付的申请。随后,参保职工还要提供生育时医院的发票留存底联,并加盖医院确认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