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补齐中断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中断期能划分个人账户吗?
答:我市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选择按9%的缴费比例参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规定比例划分个人账户;选择按4.8%缴费比例参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划分个人帐户。
140、哪些用人单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
答:用人单位改组(包括破产、关闭、兼并联合、租凭、出售和进行公司改制等)时,以及各类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注销手续前,都应先清偿退休人员10年的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141、已办理医保一次性清算的参保退休人员,未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而死亡的,其清算的医疗保险费能否返还?
答:一次性清算或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退休人员,在住院等待期内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死亡的,或参保人员预缴医疗保险费后死亡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扣减其个人帐户(因为个人账户资金已属于当事人)后,退还剩余的因清算、补足或预缴的医疗保险费。
14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注入的项目包括哪些?
答:我市城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注入包括:国家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政策性规定特殊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