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5)

五险一金2018-10-09三水老师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3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C】七级至十级伤残【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1]

停止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等等。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丧失后,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可能终止或者丧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都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并且二者的规定是一致的。此外,新条例还将“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这一情形删除,如此只剩下三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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