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17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15〕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17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