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考生
第一类: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6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2017年3月24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二类: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认定)、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三类: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成绩。
上述三类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该考生和家长必须在全面评估后方可申报,如考试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由考生和家长负责,测试成绩按实际测得分值计入。
(三)缓考生
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
测试方法和具体规则
1、1000米跑、800米跑
(一)场地器材: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跑道上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中长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二)考试办法:每位考生需要佩戴专用设备,采用站立式起跑。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后,开始计时,到达终点后,计时停止。考生测试完毕将专用仪器交还给裁判员。每人测试1次。
(三)注意事项:考试采用电动计时和电子语音发令。
2、50米跑
(一)场地器材: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专用设备等。
(二)考试办法:裁判员核对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考生在起跑线后,起跑姿势不限。听到起跑信号后,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及时停止。每人测试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