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而达到窃取人才资料的目的和将人才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抛开乙方私自让乙方提供的人才为其提供服务,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
第三条 收费条款
经乙方推荐、甲方面试后录用,乙方将按被录用者岗位描述规定的首年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提成)的 作为服务费用,推荐成功一人,收取一人的费用。
预付款项:合同签定时,甲方须向乙方交付(RMB) 元作为委托招聘前期服务费用,此费用作为前期业务费,可在支付合同最后一次的服务费中扣除。
余款给付:人才上岗后10日内付清余款。
特殊情况:若推荐三人或三人以上人才均在上岗后试用期内(以三个月为上限),人才个人表示辞职,则企业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退还全部费用的60%给甲方。甲方确定面试的外地人才,因来甲方应试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承诺在三年内不猎取已成功推荐的人选,否则全额支付该岗位所支付的全额服务费。
如甲方未履行委托招聘条件,致使乙方推荐的人才不上岗或上岗的人才离职,乙方视为协议完成。
第四条 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时由乙方出具有效身份证证明后方可付款。
2、甲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应聘者作任何资料审查,而乙方亦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
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时间从甲方款到乙方时计算。
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法律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武汉。
3、本协议随服务完成即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