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产权证号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友情链接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友情链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购房定金、购房款及友情链接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友情链接甲方均确认。
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 ),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