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XX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