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除一般授权范围外,还包括: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反请求,撤回仲裁申请或者仲裁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签署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签收调解书)。
□特别约定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受委托人可以在本格式文书上填写,也可以参照此格式另行起草。
2、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名盖章,并标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后方生效(授权范围在□打√选择,如有特别约定,应注明)。委托人为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3、委托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为2人的,分别提供授权委托书。
4、受委托人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委托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会,如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