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8年山西高考相关新闻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办法。
一、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1.高考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7〕16号)文件规定。
二、考试
2.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
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3.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15∶00—17∶00 外语 (听力测试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4.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5.全国统考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的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按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6.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要加强对试题(卷)的运送、发放、回收、保管以及评卷等全过程的管理,所有试题(卷)保密室、分发场所以及答卷保管室、答卷扫描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视频监控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实时监控录像。试题(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要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即时回放,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高考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高科技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相关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高考数据信息安全。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省招考中心报告,省招考中心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