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收款项
(1)第一学年教材预收款800元,体检费用50元,两项共计为850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60号),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全部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属地管理。按下列三种类型一次性缴纳四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普通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4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192元。
②低保对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2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112元。
③重度残疾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生每年8元,四年共计32元。
(二)自愿缴纳费用
1.军训服装费按政府采购价格执行。
军训服装(包括上衣和裤子)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公寓用品费585.4元。
(1)公寓生活用品共13种17件,包括:棉被、棉褥、床垫、枕芯、蚊帐、毛巾被、暖瓶、脸盆、马扎各一件,被罩、床单、枕套、枕巾各2件。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学生公寓用品实行统一集团购买,本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管理,学校已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提前为新生代购了公寓用品,所有产品质检合格。
(3)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学生和家长谨慎防范学校周边商铺、流动摊点、在校师生推销销售的其他产品,不得将劣质公寓用品带入校园。新生入校时,学生自带的公寓用品由学校聘请省质监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并做登记备案,由本人使用。
(4)新生报到时可携带四季衣服和其他个人生活用品。由于集体住宿,不得携带大型木箱、皮箱等物件,存放衣物的小手提箱规格不得超过长80公分、宽55公分、高25公分。
六、对于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有关费用的同学,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当地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并办理手续。来校报到后,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需要学校予以确认的资料交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到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一份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附表,可复印,也可从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处网站(http://xsc.sxufe.edu.cn)下载专区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