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3)

山西高考2018-08-27才子老师

第二十六条学校只提供英语(课程)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七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生时,达到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注明“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老校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新校区)

邮编:030001电话:(0351)4135433、4135291、4135800

传真:(0351)4085895网址:www.sxmu.edu.cn

汾阳学院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邮编:032200电话:(0358)7235011、7221024

传真:(0358)7222497网址:www.sxmufyc.edu.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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