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高考或对口升学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
学院立足山西,辐射周边,高职为先,兼顾培训,为旅游事业及经济建设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厚德、修身、勤业、创新”的校风,“言传、身教、启迪、疏导”的教风和“敏思、笃学、求索、奋进”的学风。学院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模范单位”,被省直工委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教育厅授予“省文明学校”,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安建设标兵单位”,1998-2016年连续十六年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