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2)

通知公告2018-12-21李一老师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生育计划

第七条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八条实行优生优育,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期保健制度。

第九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