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G20峰会建设系统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全文(2)

通知公告2018-08-14李一老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过严格的综合性治理与管控措施,做好建设系统职能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混凝土搅拌站控尘及相关尘源管控工作,确保区域内建设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二、工作原则

以环境质量控制为核心,实行属地负责、区域协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治结合、精准控制,加强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和混凝土搅拌站控尘。

三、保障时间

(一)会前整治阶段

本方案印发之日至8月23日,加大建设系统环境质量保障防治力度,做好峰会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二)会期保障阶段

8月24日至9月6日,会期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其中,根据《G20峰会浙江省环境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停工时间确定为8月26日至9月6日。

四、保障措施

(一)会前整治阶段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拆房工地洒水覆盖,落实文明工地“七个100%”的要求。同时,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各设区市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实施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2016年7月底前,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所有在用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其他地区力争所有在用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

(二)会期保障阶段

加强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全面推行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增加核心区、严控区、管控区三大区域内重污染条件下的机械洒水频次,加强城市道路清扫前的喷洒、运输中的密闭和车辆设备的冲洗,确保不产生二次扬尘。按照保障要求适当提高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强度和频次。

控制相关尘源。核心区城市内禁止道路运输渣土、沙石等产生扬尘。严控区和管控区内实现容易产生扬尘的渣土、沙石、物料等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核心区、严控区、管控区内实现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有效治理,混凝土搅拌站等装修作业和物料堆场等落实控尘措施。未达到“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的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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