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431-85615598
网址:http://cc.jl-n-tax.gov.cn
(二)公开形式
对于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到市国税局办公室查阅、到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阅和到长春市国家税务局互联网站查询三种形式。
此外,广大纳税人和公民还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1、本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电话,实行人工受理服务。
2、本机关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为永久性保留,公告类信息网上留存时限为6个月,其他信息网上留存时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时限的信息网上将不在保留,可到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我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发送至受理机构。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联系电话:0431—85615598
传真号码:0431—85681200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邮政编码:130022
电子邮箱:jlccgs@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