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内可依申请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3号商务楼西楼泰州地税局1206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23-86606188,传真号码0523-86606111,邮政编码2253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泰州地税”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www.tz.jsds.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0523-86606111,邮编:225300,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3号商务楼西楼泰州地税局1206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