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3)

通知公告2018-06-25才子老师

4.各校在活动期间要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如发现师生有涉毒行为的必须立即上报区教育局禁毒教育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9月20日前,将文字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将电子稿发送至:jndytd@126.com。

附件:禁毒宣传警示标语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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