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钻研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自觉做到爱基层、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各党支部根据表彰类型对照推荐条件,由各党支部进行推荐(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
(二)要求报送的材料。
1.报送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自荐)表,纸质一式一份;
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不能留空,每个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可附页);
3.有关评优材料于2016年6月17日前报中心学校党总支。
四、表彰方式
由校党总支作出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