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通知公告2018-06-08李一老师

【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1】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合教秘〔2016〕32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中小学、幼儿园2016年放暑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7月1日开始放暑假,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从7月11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高度重视毕业班工作,注重学生心理等非智力因素调适。
  三、各校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重点进行遵纪守法、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网络文明、防性侵等教育。完善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中、初中和县直学校假期值班表6月28日前报县教体局办公室,各小学和幼儿园假期值班表6月27日前报所属中心校。在假期安排了学生军训的学校要妥善组织,确保安全。
  四、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落实监护责任。提倡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作业。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学生的假期生活,积极通过家访等方式给予更多关爱。严禁学校和教师在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违规调课,切实保证学生休息时间,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假。
  五、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三毕业年级,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执行,按程序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机关各科室、各学校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好学期结束和假期中的有关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工作。各学校要在假期中做好招生、校舍维修、设备保养、校园环境整治,确保以良好的校容校貌迎接新学年。各校还要注意安排好教师假期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开学前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一周,制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落实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按时、有序、顺利开学。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6日

 【关于2016年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5]29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放假和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幼儿园幼儿离园时间为1月19日下午。新学期2月21日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于2月20日到校上班。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丹阳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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