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2018-08-28李天扬老师

开展两学一做督查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的两学一做督查工作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通知一:

各基层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定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近日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动员部署情况

1.是否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和学习计划。

2.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学一做”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市县领导讲话精神。

3.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4.是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以及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展板、横幅形式等广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组织保障情况

5.是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6.是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7.乡镇是否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8.是否按要求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9.基层党委是否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

10.是否为不同类型党员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保障必要的时间、场地、经费等。

(三)专题学习讨论情况

11.是否督促指导党支部因地制宜制定学习计划,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是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12.是否落实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具体方案要求,设计务实管用的学习载体,切实提高学习效果;是否加强对农民工党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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