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全程参加指导被督导单位组织开展的有关重大活动。
7、客观评议、严格考核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排出名次,上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根据局党委安排和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开展需要,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确保完成督导任务。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把关。吃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讲原则不讲关系,讲规矩不讲面子,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动真碰硬、一盯到底,做到“五个不放过”:实施方案不管用的不放过,学习讨论不聚焦的不放过,讲党课不认真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2、勤督实导。全面掌握被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动态,每月底,各督导组要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被督导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围绕专题学习交流、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环节,经常深入被督导单位,认真做好督查指导。发现与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不符、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要求标准不降低。对带有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把握政策界限,重大问题及时反映。
3、抓好整改。要求被督促单位真查问题、查真问题,逐人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抓一件成一件。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明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附件:水利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