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2)

通知公告2018-08-18李天扬老师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市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市地旅游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填妥所附表1,于3月28日前报送省旅游局。

(二)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省旅游局将汇总各地“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活动和惠民措施后报国家旅游局统一开展宣传报道。请联络人填妥所附表2和表3,于4月12日前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lyjlz@126.com。

(三)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提交本市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发至slyjlz@126.com邮箱。

(四)各市地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刘喆电话(传真):0451-85978637。

邮�䣺slyjl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中国旅游日”联络员表

2.2016年“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情况表

3.2016年“中国旅游日”景区景点惠民措施统计表

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二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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