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通知(2)

通知公告2018-07-15王新老师

(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各校(园)要在校园内外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发宣传单、播放广播、视频等不同形式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社会宣传,同时要邀请新闻媒体对学校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报道,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各校(园)要完善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2016年4月20日前,请各校(园)将活动情况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县教体局安全办(电子邮箱:

pxxjyjzxm@163.com,电话:5395499)。

蓬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1日

通知二

各院、部,各部门: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于同日颁布实施。该法第一章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法定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学校将举办国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9:00--18:00

二、活动地点:丽群图书馆一楼

三、参加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四、活动内容: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图片展示(展板内容禁止摄录),发放法制宣传小册

请各院、部,各部门鼓励师生员工到场参观。

党 委 办

校 长 办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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