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全文(4)

通知公告2018-07-15李天扬老师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2009年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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