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通知(4)

通知公告2018-06-24王华老师

(六)征集2015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全区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组织要从2015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或者成功查处的“诉转案”中,挑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配备说明)报送自治区工商局。由自治区工商局评审小组审定,评选出“2015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各市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活动期间,自治区工商局将开展随机抽查。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级工商机关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级工商部门与宣传中心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要通过当地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系统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级工商机关、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上报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12315)、消委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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