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最高法院法官表示,从1997年中国《刑法》颁布以来,从来没有一个贪污十几万就杀头的案例。实际上,公开的消息中,因5000元或者50000元被处理的官员也极为罕见。
但即将调整的法律条款,也让一部分中国民众产生了担忧。据一家中国网站统计,有近31%的网民认为,删除具体入刑标准后,自由裁量空间扩大,立案、量刑等环节恐滋生腐败问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对此修改的评价是,立法上的具体数额删掉以后,给司法解释留了一定的空间,最高法和最高检可以制定司法解释。他认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不一样,在量刑的数额上还有一些回旋的余地。
律师呼吁:删除贪污受贿罪数额已久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公布后,社会各界律师对草案提出大量意见。认为现行刑法将贪污受贿罪按照五千、五万、十万这三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对量刑标准界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收受了五万元贿赂就要被判刑五年,收受了十万元贿赂的就要被判刑十年。然而,受贿几千万的贪官也只被判十几年,被判死刑的情况是很少的,基本上最高也就是无期徒刑。因此,认为草案应拟规定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对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适用死刑。“贪污受贿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受贿的数额和量刑之间拉不开档次差距,让老百姓长期不满。
此外,法制晚报曾梳理报道,十八大后受审的薄熙来、刘铁男、刘志军等6名高官起诉书中,至少出现了28名涉嫌行贿等罪名的企业高管。根据公开报道显示,至少有12名起诉书中提及的企业负责人还在领导岗位任职,28人中仅有4人受到处理。这一现象受到了舆论热议。
律师建议贪污受贿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进行细化
建议将现行刑法规定修改为:犯罪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犯罪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