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阜教基[2015]9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各中心校按照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学区,使学区生源数与学校办学规模基本适应。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对原来的学区进行适应性调整。严格新生入学计划管理,规范学籍管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入学规模、公开报名摇号等多种方式,切实减少跨学区入学比例。
(二)依法规范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小学向初中推荐择校生源;严禁初中向小学摸底,索取优质生源;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三个一致”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一致(户口迁移及取得房产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
二、新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入园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园。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幼儿园要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规定,控制好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要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入学前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