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通知(5)

通知公告2018-07-20王新老师

(二)重视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特别是让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知晓按学区入学的意义。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阜阳市纪委《关于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阜纪发〔2013〕8号)精神和要求,对教职工宣传到位,向社会各界、向领导机关宣传到位,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新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各校要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咨询。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学生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新生入学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新生入学工作的满意度。

(四)严明入学纪律,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切实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和监督责任。要严格遵守既定的新生入学政策,纪检、教育局将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新生入学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新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各中心校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各自的入学方案或实施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及学区划分方案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六)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当地的新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县教育局监督电话:4412616,4412173,咨询电话4432605。

(七)本文件若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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