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助残日活动通知范本(2)

通知公告2018-07-05王新老师

2、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助残日期间制作一条以关注孤独症儿童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并在新疆电视台播出,各地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本次助残日活动的宣传工作。

3、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特别是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残疾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残疾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4、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残疾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特别是要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5、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措施,提高大龄孤独症群体就业能力。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将适龄孤独症人群纳入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范围,加强其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促进孤独症残疾人就业。

6、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残疾儿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专门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7、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残疾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8、自治区工会、团委及各地工会、共青团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9、各级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10、各地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自治区及地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在报道好全国助残日期间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重点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联组织积极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残疾儿童扶助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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