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
1.确保师生休息时间。暑假期间,初中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
2.合理布置暑假作业。要科学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的学习和生活,合理布置作业。要有效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及时反馈,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要增加安全教育、德育、体育锻炼等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作业量,引导学生在假期调适身心、投身实践;作业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注重与生活实践的结合,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实行家校共同监管。
3.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读好书活动。各校要根据《绍兴市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工作方案》、《绍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6年版)、《绍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6年版)两个测评体系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实践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做文明绍兴人教育与暑假生活、学习活动紧密结合,确保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并积累好台账资料。要根据“团绍联〔2015〕16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绍兴市第十一届“青年力量‘益’起来”网络夏令营活动;要组织学生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感知文化、爱我浙江”全市中小学生主题作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上两个活动的通知将在局协同网上转发)。要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中外名著阅读知识竞赛预赛、复赛和“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征文等活动。
各校要按2016年“越城区社教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发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暑假学生社区实践活动,要落实好暑假社区实践活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6月30日前报关工委办公室。
4.抓实升学衔接教育。各校要切实重视中小学衔接教育,要突出学生学习心理、行为习惯和学习方法等实际需求,形式要丰富多彩、寓教于乐。要科学设计教育强度,暑假处于高温天气,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要调集骨干教师参加教育管理,动员家长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各校衔接教育的时间和计划,在7月1日前报相关职能处室。
5.加强行风作风建设。各校要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以“访家庭、访企业、访社区、访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四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听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意见,对听取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落实整改,力争在新学期有新面貌、新形象。市教育局将在暑期继续开展抵制有偿家教、规范办班等专项活动,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违规家教“五个严禁”的要求。要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廉政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做到知规定、讲规范、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