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X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

通知公告2018-06-09李一老师

法制网北京3月1日讯记者周斌连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先进事迹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社会上特别是政法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干警表示,要向邹碧华学习,学习他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精神,学习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情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耿莉对邹碧华的最深印象是,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操盘手”,他在推行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坚持遴选择优入额,不让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邹碧华这种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

“作为一名法官,认真对待每一次庭审、每一件执行、每一份文书、每一回群众来访来电,都是一种担当,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每一个法律人应尽的责任。”耿莉认为,青年法官对邹碧华最好的纪念,就是把他的法治精神传承下去。

邹碧华善待律师,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所做的种种努力,让律师界深受感动。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世柱说:“邹碧华打破律师与法官的职业壁垒,从大局出发并身体力行维护律师尊严,倡导法律共同体,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公平与公正。‘邹碧华精神’激励着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律师,为未来的法律共同体而努力。”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理恒是邹碧华的铁杆读者。2011年,读博士的张理恒到重庆基层法院挂职锻炼,读到了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他和同事们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审判质效明显提高。“邹碧华以自己的学识品格和专业精神赢得了整个社会的尊重。他是一位孜孜不倦追求法律理想的法治燃灯者,更是一位对党和人民事业无限忠诚的优秀共产党员。”张理恒说,英雄虽死,信念永恒,自己今后要像邹碧华那样,尽一名法律人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

时代需要榜样,榜样就是方向。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同志就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出的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我们与邹碧华一样,是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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