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类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均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由于招生学校性质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计划生和择校生的收费是不同的,公办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也有很大不同。考生应向招生学校详细咨询具体的收费标准,并慎重权衡该校的收费标准是否在自己家庭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再量力选择相应的学校。
2.需要面试的学校有哪些?
①新华中学法语班
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国际高中课程班(AP课程班)
③第四十一中学(外大二附中)小语种班
④南开翔宇学校(英语班)
⑤天津师范大学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⑥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⑦成都航空旅游职业学校
对于以上须参加面试的学校,考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其所填报的该学校志愿无效。
3.享受指标生政策的指标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①对于市内六区考生
在“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一栏,凡获得二中、三中、七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写在本栏志愿的首位;上述3所学校的指标生还可在“其他高中学校”一栏中自行选择本区内一所优质高中学校志愿填写在本志愿栏的首位。
在“其他高中学校”一栏,凡获得除二中、三中、七中以外的其他优质高中学校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在本志愿栏首位,并可自行选择本区内一所优质高中学校填在本志愿栏的第2位。
如你是一名获得第二中学定向推荐资格的指标生,你须在“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志愿栏的第一行填写“10301”“第二中学”,除第二中学外你还想报考第十四中学,那么你须在“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栏的第一行填写“10302”“第十四中学”。
如你是一名获得第二十中学定向推荐资格的指标生,你须在“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栏的第一行填写“10103”“第二十中学”,可在第二行再填报一所本区内优质高中学校,如“10104”“第二南开中学”。
②对于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
凡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应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在本志愿栏首位。
对于取得指标生资格并按指标生志愿填报要求将志愿填写在志愿表指定位置的考生,在该学校录取时享受降20分录取的政策。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还可兼报定向推荐学校的择校生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但其参加录取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