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冬季征兵命令》(津政发〔2015〕44号),现就今年静海县冬季征兵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院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严格控制初中毕业生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6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体检,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举报电话:28942411 84638304
静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