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退役安置办法。公务员招考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按照满足聘用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10%,实行定向考录;国有大中型企业招工时,按照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实行定向择优招聘。城镇退役义务兵选择自谋职业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4万元,农村义务兵退役后一次性给予自主创业基金4万元。(三)配套大学生入伍政策。将在校大学生纳入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范围,退役复学后享受每人4万元助学金;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在调换专业、考研加分、推荐升学等方面享受优待。非津户籍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给予办理天津市户籍,等等。静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