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高考录取政策(5)

天津高考2021-06-16三水老师

大学本科批B环节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没完成招生方案的,市高招办将面向全国发布还有招生方案的高校和技术专业,由并未被录取的考生先独立申报征求志愿填报,市高招办依据填报志愿状况,再划分B环节征求志愿填报录取操纵录取分数线。如招生高校在征求志愿填报录取操纵录取分数线上仍没完成招生方案,经高校愿意,可适度减少成绩出示考生档案资料,由高校核查决策是不是录取。

14.高职院校(大专)批号的高校,当在同批录取操纵录取分数线上招生数不够,经高校愿意,可适度减少成绩出示考生档案资料,由高校核查决策是不是录取。

15.对高考分数做到规定、人体标准可以进行所报技术专业学习培训、日常生活可以自立的残废考生,高校不可以因其残废而未予录取。

16.我区录取工作中将于7月下旬逐渐,8月下旬各批号录取工作中所有完毕。

17.招生保送生的高校须依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于4月10日前将该校已检测达标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查询提交至“阳光高考”服务平台。市招生办公室将在“阳光高考”服务平台上审批确定后免费下载数据信息,并严格按照申请办理录取审核办理手续。

独立机构招生考試的高校须按相关规定于6月30日以前向市招生办公室申报相关拟录取数据信息和书面材料。

18.除按照规定应向社会发展公布公示公告的信息内容外,对归属于考生私人信息及相关录取全过程中必须分阶段保密性的工作职责,一切企业和本人不可私自向别人出示或向社会发展公布,禁止不法散播、售卖。

19.在津招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册(包含联考、提前录取、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明录取种类后,报市高招办审批,并增选相关独特种类招生方案。市高招办审批后产生录取考生数据库查询,并由此复印相对录取考生名单,盖上市高招办录取用章,做为考生被相关高校宣布录取的根据,给予办理备案,另外在高校同批号录取結果完毕后将录取考生名单寄来各相关高校。

高校依据经市高招办审批办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好考生录取通知单,由校领导审签录取通知单,盖上该校校章,并承担将考生录取通知单连着相关入校新生报道注意事项、支助现行政策方法等有关原材料一并立即邮递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单收寄工作中依照《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室 邮政总局公司办公室有关进一步搞好今年高校录取通知单收寄工作中的通告》(课堂教学厅函〔2020〕22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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