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按照《201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学院与“五校”为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学校,考生还可以填报一个服从该批次院校调剂志愿。在录取中,考生未被第二批次所填报的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且符合调剂学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调剂学校的录取。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高职升本科的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部分。专业考试由学院和“五校”统一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院与“五校”共同制定专业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工作。考生必须参加学院和“五校”联合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
表2专业考试科目
试卷类别 | 考试科目 | 基础科目 | 专业科目 | |
理科生卷 | C语言基础 | 软件工程概论、电子商务基础(选考) | ||
文科生卷 | C语言基础 | 多媒体应用基础、电子商务基础(选考) |
专业考试科目共计200分,考生可通过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网直接下载专业考试大纲,网址为:http://jw.tjise.edu.cn,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2+政策加分)为主要依据,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与“五校”录取工作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政策加分项目(政策加分项目不累加),见表3:
表3政策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