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津高考改革之加减分项目
目前,五类依然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是:1、烈士子女;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4、自主退役士兵;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从今年1月1号起,天津已经取消了包括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市级优秀学生、重大体育比赛前六名,二级运动员、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等全部7项鼓励类高考加分项目。保留了“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这样四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此外对于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天津市也做了调整,今后将只适用于天津市属的院校在天津招生。
天津市完善了“少数民族考生”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天津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该市“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