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队按当年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在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地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我校将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的地区,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定向培养考生还需参照定向航空公司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实施高考课改方案的省(市、区),在考生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者。
第二十四条工科试验班在我校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设置,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精英教育”的试验班,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内的本科+硕士。要求报考的考生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高考投档成绩需超过当地一本线若干分以上(含)。具体要求如下:天津市、黑龙江、陕西超过当地一本线85分以上;福建、辽宁省超过当地一本线75分以上;山东、山西、湖北、湖南、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等省份超过当地一本线60分以上。其他省(市、区)考生可在报到后通过选拔进入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就读。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七条学校鼓励高分学生报考。对于进入各省(市、区)高考成绩排序前1%的考生报考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的信息为准),录取后我校将减免考生的四年学费;对超本省(市、区)一本线80分以上(含)的考生(按750分满分计),学校在第一学期提供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只要学生符合申请专业的录取要求便可转入该专业学习。学校实施“蓝天学子计划”,选拔资助优秀学生出国交流、游学和留学(课程)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