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高校在津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除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批次外,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设有8个批次。具体是:提前本科批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含A、B类)、本科二批(含A、B阶段)、本科三批(含A1、A2、B阶段)、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高职高专批次。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其参加下一批次院校录取的机会不受影响。录取批次设置的细化,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被录取机会,最大限度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
3.同分考生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是什么?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含照顾政策)但单科成绩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分文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总分相同考生进行排序(文史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然后按照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