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3)

天津高考2018-07-18王新老师

第十九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合格(无口语测试的省份除外)。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录取,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并通过资格认定。录取时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本科计算机类(软件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计算机类(物联网工程专业)、动画专业将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位于我校校区内)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费:本科普通类4000元/生·年,艺术类(含高职)8000元/生·年,艺术类表演专业10000元/生·年;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计算机类(软件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计算机类(物联网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关于体检标准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学校奖励资助

  第三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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