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考生须参加专项测试和形态机能测试,报考田径、足球、龙舟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专项测试:3月12日
(1)田径:10:00-12:00
(2)足球
素质、技术:9:00-10:00
实战:14:00-16:00
(3)龙舟
身体素质、运动机能:14:00-16:00
游泳:16:30-17:30
(4)桥牌
理论笔试:10:00-11:30
实战比赛:14:00-17:00
2.形态机能测试:3月13日7:30-9:00
3.文化课考试:3月13日
(1)语文:10:00-12:30
(2)英语:13:30-15:30
(3)数学:15:45-17:45
4.提示和说明
(1)以上测试考试时间将视报名生源情况进行微调,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上述考试安排“3.文化课考试”成绩将作为“具有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
(3)比赛测试自用装备须考生自备,所有器械由我校负责准备。
(4)参加测试考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五、合格考生公示范围
1.具有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得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及一级运动员称号之一,且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2.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3.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及符合我校桥牌项目报考条件,且测试成绩及格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学校将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规则
1.具有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且文化单考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拟予录取。
2.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者,拟予录取。
3.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者,拟予录取。
4.桥牌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方可按有关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七、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并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3766343。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