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五、申请入党应具备的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六、入党的程序:
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进入考察期(半年、一年学习、想回报)。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5、确定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7、短期培训。8、确定入党介绍人。9、填写入党志愿书。10、支委会审查。11、召开支部大会。12、组织委员谈话。13、党委审批(预备党员)。14、支部发出入党通知书。15、入党宣誓。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半年、一年学习、想回报)。17、预备期满,考察合格,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七、怎样写“入党申请书”
1、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