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

思想学习2018-09-25李天扬老师

15.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党的纪检、组织、宣传和机关工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工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部门党组(党委)领导指导、机关党组织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强有力的机关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和整体合力。16.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制度。要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对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上级党组织要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

17.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不能仅靠党费承担,必须要有专项经费。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的有关规定,将党员教育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列为专项经费,与年度行政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改善教育条件和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

18.各区市县机关党建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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