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组织生活方面。对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个别党员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态度不够端正。最直接体现就是重业务轻党建,抓党建工作精力投放不足,用力不够,用心不专。比如,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高,自我批评不深刻,批评自己只停留在表面,相互批评无关痛痒,浮皮潦草,没有起到发现问题,改正错误,促进工作的作用。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比如,党组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相对规范,但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得少,即使召开了,也没有进行充分的准备,缺乏严肃性,只是走了过场、流于形式。这说明我们对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准则》《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学习把握不严。对此,需要我们进行认真反思整改。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政府办党组始终坚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做到守岗有责、守岗负责、守岗尽责。但对照《准则》《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个别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的事,是分管同志的事,总是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面,故而在落实责任方面,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履职意识不强,在加强分管股室同志思想建设、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这充分暴露了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反映出我们对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的还不严。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反思以上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本症结在于思想理论武装和主观世界改造有所放松。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部分成员对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忽视了对《准则》《条例》和党的最新理论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不够,没有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同志精神“缺钙”,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有所松动,归根结底就是没有把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习惯于用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去想问题、办事情。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政府办党组对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抓的还不够严,导致有的同志对“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识不深,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没有从思想深处搞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在开展服务群众工作方面,官本位思想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没有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没有从老百姓的所想、所需、所求出发,造成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所下降。